中国企业/人员在菲律宾遇到困难该怎么办?
寻求法律支持
(1)熟悉菲律宾法院体系
在菲律宾,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必要时也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采取的途径有法院诉讼、仲裁与和解等。
依据菲律宾《1987年宪法》和《1980年司法重组法案》,菲律宾实行司法独立原则,全国法院体系共分四级:最高法院是全国最高司法机构, 其下依次为上诉法院、地区法院和城市法院(或城市巡回法院)。城市法 院(或城市巡回法院)受理诉讼请求赔偿额为10万比索(在大马尼拉地区为20万比索)以内或诉讼目标物价值为20万比索(在大马尼拉地区为50万比索)以内的民事案件,地区法院受理诉讼请求赔偿额超过10万比索(在大马尼拉地区为20万比索)或诉讼目标物价值超过20万比索(在大马尼拉地区为50万比索)的民事案件,不服城市法院或地区法院的判决可上诉至 上诉法院,直至最高法院。
上诉法院除可对下级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外, 也可对准司法机构(如证券交易委员会、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土地注册 局等)的裁决提起上诉。在南部穆斯林地区,设有伊斯兰教巡回法院、地 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另外,菲律宾还设有专门的税务上诉法院。
(2)适当选择仲裁
依据《菲律宾仲裁法》(共和国法案876号),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 通过事先合同约定或事后双方同意的方式,提起仲裁。
(3)聘请律师
在菲律宾,只有律师可代表当事人在法院或行政机构行使其准司法职 能。菲律宾全国设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其法律规定法律职业属于外资禁止进入领域,并且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差异,中国企业应聘请当地律师处理企业法律事务。一旦涉及经济纠纷,可借助律师的专业技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
(1)与当地政府加强联系
菲律宾地方非常重视吸引外国投资。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投资合作当中,应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其支持。
(2)了解主要政府部门及其职能范围
在中央政府层面,企业可能需要取得证明的政府部门主要有: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贸工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投资署(Board of Investments)、国内税务局 (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能源管理署(Energy Regulatory Board)、国家电信委员会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等。关于其职能和联系方式,企业可向中国驻菲律宾使馆经商参处咨询。
取得中国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1)中国驻外使领馆有保护的责任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驻在国当地法律和国际法约束。遇有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
(2)报到登记
中国企业在进入菲律宾市场前,应征求中国驻菲律宾使馆经商参处意见;投资注册后,按规定到使馆经商参处报到备案;日常情况下,应经常保持与经商参处的联络。
(3)及时报告并服从领导
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 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1)建立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到菲律宾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详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预警和紧急回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要给员工上保险;加强对派出员工的境外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 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保卫设施,雇佣当地保安或武装警察。特别是在菲律宾南部存在地方武装叛乱地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2)采取应急措施
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之后立即上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
其他应对措施
在当地还有哪些应对困难的有效措施?
菲律宾安保行业相对健全,全国大约有1,675个安全机构,主要集中在马尼拉大区,宿雾等城市,中国部分安保公司开始进入菲律宾,处于高危地区的企业可以考虑雇佣安保服务。
还有哪些机构可以寻求帮助?
比如中资企业协会、同乡会、当地部族和行业协会等;中国在菲企业成立了中资企业协会,菲律宾各类华人社团数量特别多组织,如宗亲会、 同乡会、商业联合会。规模较大的团体成立了互助协会等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一些困难。
遇有语言不通等特殊情况该怎么办?
拨打使馆领保电话或寻求华人团体帮助。
关于菲律宾马尼拉的行政区划请访问:菲律宾马尼拉行政区域划分